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健全,提高我区资助工作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研究能力和工作效率,为我区学生资助工作高效、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经研究,决定启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
主要围绕“十四五”期间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鼓励各地各校开展学生资助理论与实践研究”和加强规范管理、资助育人等方面的工作要求,为加强新形势下学生资助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探索和揭示学生资助工作的本质和规律,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有效的实践经验,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二、申报范畴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学生资助专项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每类课题分为“实践创新”和“理论研究”两个方向。其中,获立项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4万元,经费拨付根据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分两批下达(第一批经费在公布立项课题时下达,第二批经费在课题开展一年后且中期评估合格再给予拨付),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可按照1:1的比例对研究经费进行配套。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要求曾经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5年(含5年)以上或目前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1年(含1年)以上的干部或教师;申报重点课题的课题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历年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学生资助专项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年度两个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学生资助专项课题的研究。原则上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0人(不含课题负责人)。
四、选题要求
课题应围绕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学生资助工作现状与创新、政策体系建设与完善、资助信息化与规范化管理、受助学生思想教育等方面进行选题,可通过《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学生资助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中提供的研究方向进行设计,参考选题不宜直接作为研究课题名称,可自主进行选题和定题。
五、成果要求
本专项所有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可延期。获批立项的重点课题研究成果需提交未出版的书稿1部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获批立项的一般课题研究成果需提交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获批立项的自筹课题需提交相关研究报告。
六、报送要求
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课题申请须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再由各学校科研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校推荐课题不超过1项;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市县所属学校课题申报需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如学校、资助中心等)和市级管理部门(各市教科所或教育规划办等)推荐,由各市教育局科研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市推荐课题不超过5项。各级管理机构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等,签署明确意见。各级科研管理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材料要求于11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教务科研处郭亭亭。逾期不予受理。
课题申报材料表格见附件,也可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网址: http://ghkt.jyt.gxz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