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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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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广西高考综合改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11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14号)等文件精神,适应广西高考综合改革需要,经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启动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广西高考综合改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不断提升广西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高素质人才。
二、研究要求

(一) 研究内容
  本专项课题要求重点围绕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普通高中新课程、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方面开展研究。具体选题可参考《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广西高考综合改革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广西高考综合改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提供的研究方向进行设计,也可自主选择研究主题。课题研究要求做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彰显特色。
(二)申报对象及人数要求
  本专项课题面向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含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及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单位和人员征集,鼓励以单位集体名义申报。要求课题参与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所在单位为高等学校的,一个课题的参与者人数不得超过11人(含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其他单位的不超过16人(含课题负责人)。
(三)研究周期
  本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可延期。
(四)课题类别和预期研究成果
  本专项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所有课题需在申报时明确本课题的类别,并承诺能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提交研究成果。此外,获批立项的重点课题原则上需提交未出版的书稿1部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获批立项的一般课题,需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醒目位置注明“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广西高考综合改革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获批立项的课题负责人,需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参加科研培训。
(五)研究经费
  本专项课题研究经费自筹,申报时需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和经费来源,课题所在单位需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资助。申报重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我校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1万元,申报一般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我校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0.5万元。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有经费支持的项目立项。
三、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
  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申报人需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填写拟申报的课题类别,原则上不降档评选立项。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返还课题申报材料,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自行留底,备日后结题时使用。相关申报信息和材料可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查询,网站地址:http://ghkt.jyt.gxzf.gov.cn/。
(二)推荐限额
  我校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
(三)报送程序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本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学院审核结果(加盖学院章)发送至教务科研处郭亭亭。逾期不予受理。

  经学校审核同意申报后将纸质版《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A4纸双面印制,送至教务科研处郭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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