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教学安排调整
原安排在10月1日至7日的课程全部暂停。10月8日、10月9日按原计划上星期六、星期日的课程。因受国庆假期影响的课程,任课教师需办理调停课手续,在假期结束后利用学生空余时间补足教学课时。
三、假期要求
(一)合理安排国庆假期。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压实“四方”责任和学校防控主体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倡导师生员工国庆假期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前往边境8县市区(那坡县、靖西市、防城区、龙州县、凭祥市、宁明县、东兴市、大新县)、非必要不离桂,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和已有本土社会面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确需跨市(省)出行的,必须提前向学校办理报备审批手续;跨市(省)返校的师生员工,需严格落实属地相关健康管理要求。要把握学生返校途中和返校一周内的防控关键期,严防疫情传入校园。学生返校满一周并排除疫情风险后,将校园防控纳入南宁市防控统筹安排,符合南宁市防控要求时允许学生进出校园。
(二)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放假前,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要组织各部门、各学院对校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等工作。放假期间,要加强人员、车辆出入校园管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三)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按照《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2022年修订)》要求,各部门、各学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国庆假期前组织开展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完善疫情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
(四)强化校园保障措施。提升校园服务保障水平,充分满足国庆假期留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需求,提高服务育人的质量,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有序开放图书阅览室和体育场馆等,加强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确保校园物价稳定,满足师生多元化的饮食需求,保障餐饮服务质量,严防出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产品,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餐饮、安保等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五)做好假期值班工作。放假期间学校安排中层干部值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遇到重大、突发事项须及时处置并向带班学校领导报告,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校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