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部):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2023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2月24日。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至2月26日(星期日)返校报到注册,2月2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2022年12月31日至2月22日。2月23日(星期四)返校上班。
二、教学安排
本学期未结束的课程,于12月19日转为线上教学。因特殊情况需线下进行的课程由各教学单位分年级制定方案,报教务科研处及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于下学期第1-2周实施。本学期期末考试原则上安排在下学期第1-3周进行,具体时间由教务科研处另行通知。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教育与检查工作。各部门、各学院(部)要落实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师生假期安全出行和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防电信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放假前对学生宿舍、食堂、办公楼、施工现场等重点区域要做重点排查,加强隐患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二)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各学院(部)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普遍形成“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的防控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师生员工要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离校返家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科学佩戴口罩,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遇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师生员工未经批准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学生假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由学生工作处另行通知。
(三)积极推进假期各项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学院(部)要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特别是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做好新学期学生开学准备工作。
(四)严格落实寒假值班责任制。放假期间学校安排中层干部值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值班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遇到重大、突发事项须及时处置并向带班学校领导报告。
(五)坚决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各部门、各学院(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和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教职员工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的“六禁令”和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等各项规定。
(六)统筹开展“五个一”清廉教育活动。党委学工部、团委要按照“清廉体专”建设工作要求在全体学生中持续开展好以崇清尚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即在原来刊出一期“崇清尚廉”主题黑板报活动的基础上,通过线上教学的形式组织开展:讲好一个廉洁小故事,结合家风家训,使清廉教育“进家庭”;开好一堂“诚信守法”主题班会课;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主题格言警句征集、征文、书画、手抄报展评或演讲比赛等。同时可组织学生在生源地开展一次廉洁教育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崇尚廉洁人物、遵从廉洁行为的情感。
四、特别说明
1.教职工在寒假期间的请假和报备要求,由学校办公室另行通知。
2.以上寒假安排和有关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和上级统一部署进行动态调整。若有调整学校将另行通知。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