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壮族三月三”、国际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壮族三月三”:4月21日(星期五)至4月23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二)国际劳动节: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5月6日(星期六)上班。
二、教学安排调整
4月21日至23日、4月29日至5月3日的课程全部暂停,5月6日按原计划上星期六的课程。因放假导致的授课课时不足,请任课教师办理调补课手续,在假期结束后利用学生空余时间补足教学课时。
三、假期要求
(一)加强假期学生安全管理。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要求,加强学生管理,做好安全教育,掌握学生去向,对于未按时返校学生要及时追踪、查明原因、落实回校具体时间,做到底数清、动态明。
(二)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各学院(部)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等工作。放假期间,要加强人员、车辆出入校园管控,严格落实门卫管理,确保节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三)做好假期值班工作。放假期间,学校安排中层干部值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到重大、突发事项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学校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