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学院(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以及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教职工返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返校时间
2020年春季学期原定教职工﹑行政人员返岗时间为2月27日,学生返校时间为2月29日。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学校教师及行政人员返岗时间和学生返校时间以自治区教育厅的通知为准。
二、教职工返校有关规定
(一)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教职工,一律不得擅自返邕,暂留现居住地,等候学校通知。
1.1月10日以来,进出过湖北等重点疫区,目前尚未返邕的教职工。
2.学校疫情防控办单独提醒的,要求暂缓返邕的教职工。
(二)1月10日以来,因返乡过年、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目前尚未返邕的教职工,须报经学校教师工作部同意后方可返邕。审批流程:下载填写登记表(见附件1)—网上提交教师工作部—学校防疫办审批。返邕后按照要求向所居住的小区报告并自觉居家观察14天以上,填写居家观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经学校疫情防控办审批后方可返校上班。
(三)1月10日以来,进出过湖北等重点疫区、直接接触过湖北重点疫区人员、与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接触的教职工,须主动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并按要求自觉居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以上,填写居家观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经学校疫情防控办审批后方可返校上班。
三、其他要求
(一)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二)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对学校物业外包工作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的登记和排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实现全覆盖。在职工返岗前,对办公场所﹑体育场馆﹑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卫生间等公共场和职工聚集场所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消杀防疫。在上班期间,对办公区﹑教职工和学生生活区、教室、体育场馆、聚集场所、楼道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杀防疫。明确责任人并实时做好工作记录。
(三)各部门要加强返校教职员工健康监测工作,上班前对教职员工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进行统计核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真实﹑准确,严禁迟报﹑少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随时掌握教职工的身体状况,实行台账管理。疫情防控办要做好设置防疫隔离区的预案。职工上班进入校区时要戴口罩﹑测体温。各部门要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型会议﹑聚集性活动,确需举行要报疫情防控办批准。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增强教职工防疫意识。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延迟返校的教职工,其教学或行政工作由各学院(部)、各处室统筹安排。重大问题提交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
(五)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对疫情防控不尽责﹑不担当,敷衍了事,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疫情防控办联系(联系人:叶萍、农世力)。
附件1:《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邕外教职工返邕申请登记表》
附件2:《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新冠肺炎疫情排查登记表》
附件3:《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返岗居家观察信息登记表》
附件4:《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疫情排查登记备案表》
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